为深入开展“发现‘最美温州人’,争做‘最美温州人’主题宣传实践活动,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,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‘最美大家拍’摄影作品征集活动。为做好此次摄影作品征集工作,有关具体事项要求如下:
一、 组织机构
主办: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
承办:温州日报、温州网、温州市摄影家协会
二、 面向对象
凡摄影爱好者均可。
三、 活动载体
温州日报、温州网、温州摄影家网。
四、 征集时间
即日起至2013年7月底。
五、 主题要求
所摄人物或事件应体现“务实、守信、崇学、向善”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的内涵,体现“美在平凡、美在善良、美在奉献、美在责任、美在瞬间”的品质,鼓励将镜头对准各地各部门开展的各类有关“最美”的活动,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平凡感动和凡人善举。
六、活动平台
1、登陆温州网(http:// 66wz.com)活动专题点击“最美大家拍”按钮上传图片。
2、温州日报与温州网实行对接,开设“最美大家拍”栏目,从温州网里选择好的作品每周进行刊登。
3、温州市摄影家协会网设置活动专题,与温州网实行链接。
七、奖励办法
本次征集活动将最终评选出10幅优秀作品,报送参加省“最美浙江人”印制画册和摄影展,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。
八、注意事项
1、参赛者必须拥有参赛作品的版权,参赛作品须为本人作品且未经公开刊登发表,不得抄袭、拷贝、仿冒,评审后如被检举经主办方查证属实者,取消获奖资格。
2、所有参与活动作品须注明“最美大家拍”,同时注明作品拍摄时间、地点、标题、作者姓名、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,以便作品审核与整理。在线提交的摄影作品为JPG格式,原片大小在2M以上。
3、投稿照片可以是单幅,也可以是组照,单色、彩色均可,以数码照片形式;投稿作品仅可作亮度、对比度、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,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、添加、删除、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。
4、主办单位有权将本次赛事的所有获奖照片在相关活动中使用(包括出版物、展览、公益广告、专题网站等),不另付稿酬。
5、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法律责任,由作者自负。
6、凡投稿者,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。组委会拥有本次影展活动的最终解释权。咨询电话,温州日报:0577-88869996;温州网:0577-88828186 ;温州市摄影家协会:0577-88960307。
2013年3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