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州摄影家 >> 2016年温州市“微摄影”作品展征稿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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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温州市“微摄影”作品展征稿通知关于开展2016年度“微摄影”作品展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摄影家协会: 为繁荣温州摄影事业,加强会员作品交流,提升会员创作热情,宣传和展示会员创作成果,经研究决定:开展2016年度温州市摄影家协会会员“微摄影”作品展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征稿要求 (一)征稿对象:必须是温州市摄影家协会会员,由各县(市、区)摄影家协会推荐10名温州市摄影家协会会员作品参展;市直会员由秘书处负责征稿。 (二)作品要求:参展作品必须为原创、题材内容不限,单幅、组照、黑白、彩色均可;单幅作品10张,鼓励专题系列和组照作品,以一个题材为佳,数量请控制10-15张。 (三)文字要求:作者简介、作者个人照、作品的文字说明;组照、专题系列作品,请用文字简要阐述作品表达立意、目的、背景,也可根据作品排列顺序依次文字说明。 (四)所有参展作品,不小于500KB/幅,主办单位在报刊、杂志、网站等公益宣传中,有权使用展出作品,不付稿费。参展作品之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法律问题,由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。 (五)参展作品由各县(市、区)摄影家协会统一收集汇总,整理打包,发送至:305592660@qq.com,每一位参展作者文件夹中必须注明协会名称、作品标题、作者姓名、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。 二、活动进程 (一)征稿时间:2016年2月16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。 (二)作品发布:每周三次(暂定)在“温州摄影家”公众微信平台发布摄影作品。 三、颁发证书 参展会员由温州市摄影家协会颁发“微摄影”作品展荣誉证书。 四、活动经办人员 朱永春 电话:56785095 林元科 电话:82882222
温州市摄影家协会 2016年2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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