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州摄影家 >> 关于举办“青春助力城市管理” 摄影大赛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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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“青春助力城市管理” 摄影大赛的通知各县(市、区)团委、城管与执法局: 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,充分展示温州城市的新风貌、青年参与城市管理的新风采,经研究,决定举办以“发现温州城市管理之美”为主题的摄影大赛,挖掘并记录温州青年参与建设美丽温州的精彩瞬间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 一、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:共青团温州市委 温州市城管与执法局 协办单位:温州市摄影家协会 温州市团校 二、参赛对象 全市摄影爱好者 三、作品内容要求 1、作品必须是反映青年及志愿者参与温州城市管理,美化绿化城市的活动及行为; 2、作品必须是反映温州城市在精细化管理下的新变化,以及温州城市建设的新成就; 3、作品类别不限。 四、参赛规则 1.参赛作品要求立意鲜明、场景真实、形象生动、情感真切。画面语言丰富,有较强的视觉表现力。 2.参赛作品投稿方式:本次大赛只接受纸质作品投送参评,规格尺寸(适用于单幅、组照,包含白边):长方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(25.4厘米);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×8英寸(20.32厘米×20.32厘米);宽幅等非常规比例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。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得装裱。 3、所有参赛作品彩色、黑白均可,作品数量不限;组照按一幅计,每组数量4-6幅。组照作品的标题,文字说明按顺序统一打印在相同规格的纸张上,并置于组照作品的首页;单幅作品的标题,图片说明可置于作品下方的留白处。作者姓名一律不得注在作品正面。另外作品均要求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,注明作者姓名、工作单位、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、作品名称、拍摄时间、拍摄地点等信息。 4、作品必须是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0月30日拍摄的作品。 5、作品的著作权属于摄影作者,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与本次大赛相关活动宣传。所有入选作品图片及文字说明用于出版图书、画册、展览、推荐相关媒体发表等其他非商业用途,或在其广告、宣传及文化、商品开发等活动中拥有使用权,并不再付酬。 6、所有参赛作品之著作权、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、名誉权等法律问题,由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。 7、本次活动入选以上级别者在接到通知后须提供照片原始电子文件3M以上,以便制作展览照片及宣传等之用。凡不按要求送交者,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。 8、作品稿酬所产生的税费,由主办方代扣代缴。 9、作者一经投稿,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。 10、举办方保留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和进一步补充本细则的权利。 11、本次大赛所有入选作品,均可作为加入温州摄影家协会会员的资格之一。 五、奖项设置与奖励 1、特等奖1名,奖金5000元, 2、一等奖1名,奖金3000元, 3、二等奖2名,每名奖金2000元, 4、三等奖3名,每名奖金1000元, 5、优秀奖50名,每名奖金200元, 6、所有获奖者,除奖金外,并颁发获奖证书, 7、组织奖若干,颁发荣誉证书。 六、作品评选与展示形式 1、作品截稿后,比赛组委会将组织摄影专家组成评审小组,进行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评审。 2、优秀奖以上作品将予以集中展示(暂定)。 七、截稿日期 从即日起至2016年10月30日止(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)。 八、解释权 本次摄影比赛未尽事项解释权归主办单位。 九、收稿地址 参赛作品请在信封正面左下角注明:“青春助力城市管理”字样,作品统一寄送至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1346室团市委青农部收。 邮 编:325000 电 话:0577—88960105 邮 箱:wztxjwc@126.com
共青团温州市委 温州市城管与执法局 2016年6月29日 | |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