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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“醉美茶乡 印象翠龙”摄影创作比赛的通知
来源:  点击数:1558 发布时间:2013-3-10 
文章描述:

 

    为庆祝获得“中国茶文化之乡”称号,宣传五凤香茗园生态旅游风光,由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、温州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“醉美茶乡 印象翠龙”摄影创作比赛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    运用优美的摄影艺术手法,展示宣传五凤香茗园生态旅游风光、风土人情,呈现“人文、生态、古朴”的乡村韵致,体现人和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情态。
二、组织机构
    主办单位: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    温州市摄影家协会
    协办单位:苍南县摄影协会
    承办单位:桥墩摄影协会
三、参加人员
温州市各级摄影家协会会员及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。
四、参赛要求
    1、参赛作品须在苍南县桥墩镇五凤社区拍摄,创作时间为近几年,参赛作品必须以五凤茗茶文化和五凤风光为主题。
    2、参赛者提交的每件作品应提供10寸、方片为8×8寸光面相纸制作的样片(组照每组按一幅作品计,每组不超过6幅),画面清晰,不得装裱,不得加入边框、水印、签名等修饰,不限数量;同时附上电子版底片(单幅数码照片提供容量2M以上JPG格式的原片)以便制作放大,如不提供作品电子文件或提供缩小的电子文件者,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。
3、参赛者应保证报送的参展作品均为原创作品,参赛作品胶片、数码均可,不限彩色、黑白。照片应以真实的手法表现,后期加工仅限于画幅的裁剪和色调、明暗调整,不得用数码手段对照片进行拼贴、挖补等二次创作,谢绝创意合成作品。作者应对作品的合法性负责,作品所涉及到的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,主办方有权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。
4、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4月15日止(以收到作品为准)。
5、作品背面请注明标题、拍摄地点、时间、作者姓名、单位、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等。
6、本次摄影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,不退稿。对于所有投稿入选的作品使用权归主办方桥墩镇人民政府,主办方有权用于旅游活动宣传、出版画册、网上展示、媒体播放等使用,不再支付稿酬,在部分用途中将标注作者姓名。
7、往届已获奖或入围作品谢绝参加。
8、参加本次摄影比赛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,所有人选、获奖作品作为加入温州市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。
五、奖项设置
    一等奖一名:奖金2000元
    二等奖两名:奖金1000元
    三等奖三名:奖金500元;
优秀奖五十名:奖金200元。
六、其他事项:
1、组委会联系方式:
联系人:刘德源  联系电话:13806821329
联系地址:桥墩镇人民政府(镇府路56号)并请注明“摄影比赛参赛作品”。
邮编:325806
2、活动主办单位具有本次摄影比赛的最终解释权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“醉美茶乡 印象翠龙”摄影创作比赛组委会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3年3月10日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


 

[发表人:桥墩摄影协会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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