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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幸福温州”摄影大展补充通知
来源:  点击数:2146 发布时间:2014-4-9 
文章描述:

“幸福温州”摄影大展补充通知

  (第一号)

    “幸福温州”摄影大展的公开评审已经结束,为了搞好下一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:

  一、“幸福温州”摄影大展“入选公示”截止日期:2014410日。

  二、凡进入“入选公示”400幅作品的作者,务必将拍摄原始文件或底片初始扫描文件(老底片不用上交,作者保存好备查)和调整、制作过的大文件(一幅作品两个文件)交大展组委会。

  三、调底截止日:2014415日。逾期未交,视为自行放弃,取消入选“佳作奖”资格,不进入下一轮“精品奖”的评选。

  四、所有进入“入选公示”的作品,接受公众审验,若发现有不符合本次《文件》、《规则》(查对《文件》、《规则》请上“幸福温州”摄影大展官网)的作品,请在公示期限内及时发邮件给组委会,逾期将无法受理,邮箱:xfwz@photo0086.com

  五、经核实不符合本次《文件》《规则》的作品,或者自行放弃的作品,取消后对应主题空出来的入选名额,则由经过公开评审的上一轮作品中直接产生。

  六、“入选公示”的作品经公示、核查无误后直接入围“佳作奖”,获“佳作奖”的作品一律制作成纸质照片上交组委会,参加下一轮“精品奖”的评比,不交纸质照片视为自动放弃“佳作奖”和参评“精品奖”的资格。

  七、纸质照片具体要求:

  1、单幅作品规格:10英寸以上16英寸以下(包括10英寸、16英寸);

  2、组照作品规格:每幅10英寸,按顺序连接好; 

  3、宽幅作品规格:短边不超过10英寸,长边不限;

  4、纸质照片表面不添加任何文字(如:作品名称,作者姓名、网名,拍摄日期,等等),不添加任何影响公正、公平的装裱。

  5、上交的纸质照片背后必须写上所投稿的主题、作品名称、编号,例如:山水温州 神奇雁荡 编号7837 。

  八、调底和制作纸质照片之前,作者自行对照市委宣传部就本次影展下发的《文件》、《规则》和组委会下发的《补充通知》,认真核查自己进入“入选公示”的作品,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,请自动放弃,不必制作纸质照片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。

  九、调底和上交纸质作品同步进行,“入选公示”的作品核查无误之后,作者把作品拍摄原始文件和调整制作过的大文件刻录光盘或用U盘连同制作好的纸质照片直接寄送给府东路发展大楼北楼612室金培林先生收,联系电话 88960307 13867705277  邮箱:yz@photo0086.com

  十、有关本次影展的《规则》、《通知》等解释权属组委会,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

            “幸福温州”摄影大展组委会

             2014-3-31

[发表人:幸福温州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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