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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奇山秀林 花满玉苍”摄影比赛的通知截稿12.30
来源:  点击数:1619 发布时间:2014-4-28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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玉苍山国家森林公园位于苍南县西北部,距县城灵溪镇32公里,面积2379公顷,为温州市十大景区之一。公园内怪石、山顶湖群与茂林、云海、古寺、幽洞交相辉映,组合成独特、迥异的的湖光山色。公园内有100多亩的杜鹃园,每到深春季节,满山繁花似锦。为庆祝玉苍山国家森林公园被评为全国最佳秋色观赏地,宣传玉苍山美丽的自然风光,在第二届玉苍山杜鹃花节期间,苍南县林业局、苍南县风景旅游管理局、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、温州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“奇山秀林 花满玉苍”摄影比赛,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运用优美的摄影艺术作品,展示宣传玉苍山国家森林公园生态旅游风光、体现人和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情态。

二、组织机构

主办单位:苍南县林业局    苍南县风景旅游管理局

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    温州市摄影家协会

协办单位:玉苍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

苍南县风景旅游管理局玉苍山管理所

苍南县摄影协会

桥墩镇综合文化中心

承办单位:桥墩摄影协会

三、参加人员

各级摄影家协会会员及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。

四、参赛要求

    1、参赛作品须在苍南县桥墩镇玉苍山景区内拍摄。

2、本次比赛只收纸质10寸照片,单幅组照、彩色黑白匀可,组照按一幅作品计,每组4——6幅,不得对作品进行装裱、加边框、加水纹和签名等修饰,数量不限。

3、参赛者须保证参赛作品均为原创作品,保证原电子文件在2M以上。后期加工仅限于裁剪和色调,不得对照片进行拼贴、挖补等二次创作,谢绝创意合成。

4、作者对作品的合法性负责,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。

5、征稿时间:201442920141230

6、作品背面请注明标题、拍摄地点、时间、作者姓名、单位、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等。

7、本次摄影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,不退稿。对入选作品主办方有权用于旅游宣传、出版画册、网上展示、媒体播放等公益活动,不再支付稿酬,但标注作者姓名。

8、作品获奖后,作者须提供获奖作品电子文件,获奖作者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供原电子文件,视自动放弃获奖资格。

9、参加本次摄影比赛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。

    五、奖项设置

    一等奖一名:奖金3000

    二等奖两名:奖金1500

    三等奖三名:奖金800元;

优秀奖五十名:奖金200元。

六、其他事项:

1、组委会联系方式:

联系人:黄崇飞  联系电话:13506540776

联系地址:桥墩镇综合文化中心(桥墩镇松桥西街106号)并请注明“摄影比赛参赛作品”。

邮编:325806

2、活动主办单位具有本次摄影比赛的最终解释权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苍南县林业局    苍南县风景旅游管理局

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    温州市摄影家协会

2014423

[发表人:林元科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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