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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“苍南普法杯”摄影比赛活动征稿启事
来源:  点击数:3544 发布时间:2016-5-11 
文章描述:

进一步弘扬法治文化精神,充分展示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果,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,为全面启动“七五”普法营造良好氛围,温州市摄影家协会、苍南县普法办决定联合举办“苍南普法杯”法治摄影比赛活动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单位

主办单位:

温州市摄影家协会   苍南县普法办

承办单位:

苍南县文化馆   苍南县摄影协会

二、参赛对象

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均可投稿。

三、征集时间

即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。作品应拍摄于2015年1月1日以后,曾获得过市级以上(含市级)摄影比赛的作品谢绝参赛。

四、内容要求

作品内容要紧扣法治主题,以2015年来我市法治宣传、执法司法活动为主要题材,客观真实地记录身边人、身边事,要求内容健康向上,以正面宣传为主,既能充分体现法治内涵,又能展现摄影的艺术魅力。

欢迎拍摄以下主题作品:

1.反映全市各单位在普法依法治理方面所开展的工作和成效;

2.反映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精神风貌;

3.反映苍南县村居结合民主法治村(社区)创建活动开展新农村建设的生动实践。(范围限于苍南县曾获评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(社区)的村居,题材不限,具体名单和位置地图见“苍南普法”微信公众号摄影比赛栏目或苍南司法网公告栏)

五、投稿要求

1、作品必须是本人拍摄,不收复制、拷贝、翻拍等手段获取的他人作品,谢绝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(合成、添加等技巧)的作品参赛,宽幅作品可以多张拼接。如有发现冒用他人名义参赛,将取消参赛资格。

2、拍摄器材不限,投稿作品格式为JPEG文件,不低于2M,可用单幅或组照形式来表现。组照的每张照片必须注明:xx组照之一、xx组照之二,以此类推,组照限4-6张,以一幅计。参赛人员每人限报送5件作品。

3、投稿时需填写作品报名表(见附件),注明标题、拍摄时间、地点、作者姓名、联系电话、通讯地址等作者信息,连同电子版作品一起发送到苍南县普法办。投稿电子邮箱:cnpfb@126.com。

六、奖项设置及评审
1、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,奖金2000元;

二等奖3名,奖金1000元;

三等奖8名,奖金500元;

优秀奖70名,奖金200元。

并颁发证书。 一、二、三等奖作者不重复获奖。

2、评审工作由主办单位聘请有关专业人士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。

3、获奖者需向主办方提供获奖作品原稿,作品将在网站、微信等媒体分批刊登,并适时组织安排对外展览。

4、获奖作品作为加入温州市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。

七、其他事宜

参赛作品如涉及到肖像权、著作权、名誉权等相关法律纠纷,由作者自行负责。参赛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参赛者声明其拥有著作权或独立发表权,同时许可主办方对获奖作品进行展览、刊登、网站展示、出版画册(刊)等,不另付稿酬。本次活动解释权归苍南县普法办,未尽事宜由其协调负责。


2016年4月25日

点击下载附件: 2016年“苍南普法杯”摄影作品报名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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